基础教育股 联系电话:0739—6821526
1、统筹管理全县基础教育工作;
2、指导全县中小学、幼儿教育和残疾少年儿童的特殊教育工作;
3、指导基础教育结构调整及教育教学改革,督促基础教育法规的贯彻执行;
4、指导全县普通中小学的教材建设,负责全县普通中小学的教材选用工作;
5、指导管理全县德育教育工作,加强全县中小学校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6、指导中小学、幼儿园的教学研究、现代技术教育和教学仪器设备配备工作;
7、指导管理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的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和青少年科普工作,协调并组织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学生参加国家及省、县体育竞赛和艺术教育等交流活动;
8、规划并指导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法制、安全、环境、防疫、心理健康教育等专项教育工作;
9、负责全县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及普通中小学招生制度改革,负责全县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和基础教育学籍管理工作,核发全县高中和县直初中学生毕业证书;
10、负责管理全县中小学会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