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邵阳县教育局 > 邵阳县教育局 > 学校办事 > 在线办事

    邵阳县教育局文件

    邵教发201913号

                                                                   

     

    2019年邵阳县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湘发〔2014〕18号)和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邵阳市纪律邵阳市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组《邵阳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办学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邵教通[2019]3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和办学行为,落实全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普职分流比大体相当的要求,促进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确保全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范有序进行。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保障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有序进行,县教育局成立中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廖献国

    副组长:李奇生   陈银宝 蒋小红 刘林晖 陈建成

    成  员:罗洪波、刘争良、刘秋平、莫玉林、袁旭初、贺君赞、县十一中、石齐学校初中部校长和各乡镇场中心学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县中职招生办公室(简称“县中职招生办”),县教育局职成办负责人罗洪波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县工业职中、湖达学校、县十一中、石齐学校初中部分管招生的副校长、各乡镇场中心学校业务副校长为成员。县中职招生办负责招生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办公地点设县教育局职成办。

    三、招生对象

    以应届初中毕业生为主,同时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应往届高中毕业生、退役士兵、返乡农民工以及城镇待业青年。

    四、招生计划

    县工业职中计划招生1500人,湖达学校计划招生500人,市区职业学校计划招生2800人。

    五、招生办法

    1、阳光招生

    2019年各职业学校面向我县应届初中毕业生招生,将统一实行网上志愿填报与网上录取的办法。杜绝买卖生源行为。

       2、自主招生与择优录取相结合

    县工业职中、湖达学校可按招生计划60%的指标实行自主招生(具体操作详见学校自主招生方案),自主招生和择优录取应届初中毕业生,按照市教育局要求自愿填报志愿,经中职招生办复核,通过后分别由县工业职中、湖达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余下的40%的招生指标按照市教育局招生文件的规定,实行划定录取分数线、综合素质评价等次择优录取。

    六、招生宣传

    以国家、省、市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巩固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系列政策为背景,加大职业教育政策法规宣传力度,重点宣传招生改革办法,增强职业教育认同度、知晓率和吸引力。

    (一)分发《2019年邵阳市职业院校报考指南》(简称“中职招考指南”)。“中职招考指南”是全体初三学生及家长准确了解招生政策、志愿填报与录取办法的主渠道,是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权威信息,各初中学校要认真组织落实,确保“中职招考指南”按时、直接、可复查发到每一位初三学生手中。县教育局将组织人员督查发放情况。

    (二)开辟职教宣传专栏。各初中学校要在学校醒目位置设置职教宣传专栏,公布2019年秋季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招生改革政策解读和国家职业教育的重要政策法规。鼓励初中毕业生就读职业学校,接受职业教育。

    (三)开展职业教育宣传周活动。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湘发〔2014〕18号)和关于“建立职业教育宣传活动周制度”要求,每年5月的第二周为“职业教育宣传活动周”,我县提前到4月份,即招生工作会议后的第一周,在此期间我县将开展系列职业教育宣传活动。各乡镇场中心学校要督促指导辖区初中学校,组织老师与学生集中学习中职网上志愿填报与录取办法,开好初三学生会、家长会,发放告家长书,有效组织职业教育开放日活动,积极引导学生普职合理分流,确保中职招生政策与改革办法的知晓率;要将职业教育宣传工作安排作为重要内容纳入2019中职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中。

    (四)规范职业学校招生宣传。各职业学校在做好年度招生规划的同时,要主动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教育政策宣传与咨询工作,客观真实介绍学校办学情况,严禁夸大或发布虚假信息,严禁承诺和实行有偿招生;应按照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宣传方案安排,积极有序参加相关活动。

    、录取审批与学籍管理

    全县应届初中毕业生就读各职业学校需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纸质和网上志愿填报,各职业学校招录应届初中毕业生应按规定批次与要求进行网上录取。各职业学校应根据录取批次、预录名单及时填报新生录取信息审核表,按程序报中职招生办复核,通过后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往届初中毕业生、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以及其他生源可持毕业证书和相关证件直接到各职业学校报名。学校审查同意,中职招生办复核新生录取信息,通过后各职业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录取审批后,学生不得随意变更或放弃已录职业院校,否则,无法办理学籍注册登记。如学生需要转学,应至少在一学期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转学手续。

    、优惠政策

    (一)免学费政策

    1、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以及各类特殊教育学校中的全日制残疾中职学生享受免学费政策。享受免学费的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

    2、对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三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二)助学金政策

    1、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比例按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学生的15%确定,优先考虑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孤残学生,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学生,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的学生,家庭无劳动力、收入低下的学生。武陵山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以及各类特殊教育学校中的残疾中职学生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

    2、对独生子女农村两女户家庭的女孩及建档立卡户子女给予优先录取。因家庭贫困无法继续升学的,实施职业教育阳光工程,除根据政策享受免学费及国家助学金外,我市职业学校将视学生家庭情况给予其它必要资助。

    招生要求

    )县教育局将把初中普职分流比、普职招生比、中职招生宣传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对学校教育工作年度考核重要指标,纳入学校考核范围。

    )县教育局将严格按照《关于严肃邵阳市中职(技工)学校招生工作纪律的通知》和《邵阳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办学行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加强招生行为的监管与督查,重点查处买卖生源、有偿招生等违规招生行为,重点督查学生志愿填报、招生宣传及“中职招考指南”发放情况。对违纪违规相关责任人员,按有关纪律惩处条例,依法依规处理。

    中职招生举报电话:县教育局 6833712(纪检监察)、6831415(县中职招生办)

    附:邵阳县2019年中职招生任务分配表

     

                                   邵阳县教育局

                                  2019年3月22日

  • 在线办事数据不存在
  • 共 0页 

标题:
姓名:
电话: *
办事类型:
性别:
电子邮箱: *
qq: *
联系地址:
提问内容:
密码: *默认为0则无需密码
验证码: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刷新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