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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邵阳县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普通高中优质内涵发展和职业教育协调发展,进一步提高我县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教学质量,切实规范招生行为,确保2016年招生工作有序顺利进行。
    二、招生对象
    所有适龄儿童,所有小学、初中毕业生。
    三、招生录取原则和方法
    (一)义务教育阶段
    1、凡在201612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要求100%就近免试入学。
    2、小学毕业生要求100%就近免试升入初中。各初级中学不得举行招生考试,不得排挤成绩中下学生,不得编办实验班、重点班、特长班。
    3、具体招生工作由各乡镇场中心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各初中学校的招生计划报基础教育股,招生方案报县教育局备案。
    (二)高中学校招生
    为进一步巩固我县课程改革成果,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今年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仍然实行“两考合一”方案。
    1、招生计划
    2016年全县普通高中学校和职业学校共计划招收新生6335   人。普通高中学校共计划招收新生4235人,其中包括县二中、一中、七中和民办石齐学校下达到初中学校的指标生1450名。县内职业学校共招收新生2100人,市教育局分配我县市内职业学校招生计划2300人。全县普通高中具体招生计划见下表:
    招生学校
    班数
    招 生 人 数
    一中
    20
    1100人(含指标到校450人)
    二中
    20
    1100人(含指标到校450 人)
    七中
    8
    440人(含指标到校100人,特长生50人)
    石齐学校
    23
    1265 人 (含指标到校450人)
    德望学校
    6
    330人
    合 计
    77
    4215
        2、招生办法
        实施划分招生区域(招生区域划分见附件),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部分指标到校和依据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录取相结合的招生政策。
        省级示范普通高中学校县二中和市级示范普通高中学校县一中、七中及民办石齐学校按照县教育局划定的招生区域招收高一新生。4所学校在招生区域范围内可以按学校招生计划的40%择优提前招录初中毕业生,提前择优招录的名额由基础教育股根据各中心学校和县直初中学校的毕业学生人数,参考上一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分配到各单位。4所学校没有录满的招生计划再依据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一般普通高中德望学校和县工业职业高级中学、湖达学校等结合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按志愿按计划招生。县工业职业高级中学、湖达学校实行提前分流报名。各初中学校要配合职业学校认真做好招生宣传,并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做好普职分流工作,全面完成职业高中的招生计划。凡县工业职业高级中学、湖达学校提前分流报名交费的初三毕业生,县内公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各乡镇场中心学校和县直初中学校要大力支持民办高中学校,确保民办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的完成。
        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学校条件可以按招生计划4%的比例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普通高中学校招收音乐、体育和美术等特长学生必须事先向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提出申请,上报招生计划。招生方案经批准后,应组织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工作由县教育负责统筹,招生学校具体组织实施。专业测试完成后,学校按特长生招生计划数的1:1.2的比例将考生专业成绩分别报基础教育股备案。
    3、报名与填报志愿
    (1)报名。乡镇场初中学校(含批准的社会力量办学单位)九年级在籍学生(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数据为准,下同)以中心学校为单位按学籍号顺序统一造册报名;县直初中学校和民办高中学校附设初中部的九年级在籍学生以校为单位按学籍号顺序造册报名。在外校寄读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必须回学籍所在学校报名,从外地转回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学生凭转学证明回户籍所在地初中学校报名,没有学籍的往届毕业生到户口所在地学校报名(名册造在应届生后面)。报名册一式三份,初中学校,中心学校各留一份,一份盖公章后交基础教育股,同时上报电子名册。禁止往届生以应届生名义报考,否则,一经查实,对责任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2)填报志愿。所有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初中毕业生原则上都要填报志愿。每个考生可填报三个志愿:第一志愿填报在本区域招生的重点高中学校,第二志愿可选择填报一般普通高中学校,第三志愿填报县工业职业学校、湖达学校等职业学校。同时在报名册志愿栏的第四栏里注明是否愿意服从调配。志愿填报工作在九年级理化实验考试期间完成并上报县教育局。报考志愿必须由考生本人自主填报,严禁教师包办代替。考生志愿一经填写,不得更改。被县工业职业高级中学、湖达学校提前分流入校的学生,可不填报志愿。
    4、考试
    高中招生考试与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二考合一,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A、考试科目与时间
    (1)根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和教学内容,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科目安排如下:
    九年级: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体育、艺术(包括音乐、美术)、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
    八年级:生物、地理、生物实验操作、信息技术上机操作。
    (2)文化学科考试定于2016年6月16-18日进行,艺术、体育学科考试及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上机操作能力考查于2016年5月30日以前完成。文化学科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年级
      
        
        
    6月16日
    (星期四)
    化学8:30-10:00
    数学10:30-12:30
    思品14:30-16:00
    历史16:30-18:00
    6月17日
    (星期五)
    英语8:30-10:00
    物理10:30-12:00
    语文14:30-16:30
    6月18日
    (星期六)
    地理、生物
    8:30-10:30
     
    B、考试形式
    (1)闭卷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其中生物、地理分卷合堂考试);
    (2)开卷考试:思想品德、历史;
    (3)听力测试:英语(部分);
    (4)现场测试:体育;
    (5)操作能力考查:物理实验、化学实验、生物实验、信息技术。
     (6)科目考查:艺术
    C、考试时量与分值
    (1)考试时量:语文、数学各为120分钟;思想品德、英语、物理、化学、历史为90分钟,生物、地理合堂考试为120分钟;体育、物理实验、化学实验、生物实验、信息技术、艺术考查根据各学科特点,另行安排。
    (2)学科分值:
        语文、数学、英语各为120分,思想品德、物理、化学、历史、生物、地理、体育各为100分,艺术、物理实验、化学实验、生物实验和信息技术上机考查成绩每科为100分。
        初中英语科考试仍统一加试听力,即英语试卷由笔试和听力两部分组成,同堂考试,英语试卷合计满分为120分。英语听力采取播放磁带的方式进行,时间约10分钟,分值为25分。英语听力部分为试卷的第1大题(无试听部分)。
    D、分数和等级
    九年级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思想品德七个学科和八年级考试的生物、地理成绩,均以分数形式呈现。艺术、物理实验、化学实验、生物实验和信息技术上机操作均用等级形式呈现。等级按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转换,设A、B、C、D、E五个等级,90分及以上为A等,80分-89分为B等,70分-79分为C等,60分—69分为D等,不足60分为E等。
    5、建档
    所有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考生均由毕业学校建立档案。档案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该填写的栏目一定要按要求填写完整。档案材料内容包括:(1)初中毕业生报名登记表;(2)毕业生综合素质细评表;(3)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4)享受优惠加分的证明材料(烈士子二等以上功臣子女、少数民族考生、华侨在国内子女、归侨子女、港澳台籍考生等)。考生的档案材料由各中心学校和县直初中学校按要求统一填写送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
    6、录取
    (1)录取原则。根据学生志愿和划定的招生区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录取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统一录取。各中心学校和县直初中学校要成立中招(含职中招生)领导小组,中招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中招工作的组织实施。
        (2)录取依据。以初中毕业学业文化考试成绩体育测试成绩,艺术、物理实验、化学实验、生物实验和信息技术上机操作等级及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作为各级各类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依据。初中毕业学业文化考试成绩总分91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按120分,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按100分,体育学科按50%,即50分,地理、生物学科按50%,即各为50分计入总分。普通高中招生成绩总分与初中毕业学业文化考试成绩等同,也为910分。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学生所有等级科目成绩均须在D等及以上;省级示范性高中学校录取的学生所有等级科目成绩中D等不能超过一个。初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由综合性评语和等级两部分组成。等级分为A、B、C、D四个等级。原则上A、B、C、D等级分别占本校应届初中毕业生总数的20%、30%、40%、10%。评价等级作为高中学校录取的重要依据,省级示范性高中学校录取的学生须达到B等;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学生须达到C等。
    (3)录取办法。根据市教育局划定的我县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各普通高中学校按招生计划,依据学生志愿和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特长生参照专业测试成绩,按照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和计划数,择优录取,特长生的文化成绩不得低于全市普通高中招生成绩满分的60%。县工业职业学校、湖达学校可采取提前分流报名交费的方式,组织各初中学校有就读工业职业学校、湖达学校意愿的学生提前到县工业职业学校、湖达学校报名交费,分流后尚未录满的计划根据志愿录取,录满为止。
    (4)录取程序。提前批次:县工业职业学校、湖达职业学校。第一批次:省级示范普通高中县二中和市级示范普通高中县一中、七中及民办石齐学校各自招生区域范围内择优录取。第二批次:县二中、县一中、县七中和石齐学校将各自招生区域内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学生(已被择优录取的除外)按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分配到校指标数确定录取学生;第三批次:特长生录取。特长生的文化成绩不得低于全市普通高中招生成绩满分的60%,参照专业测试成绩,按照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和名额,择优录取。第四批次:德望学校依据学生志愿和中考成绩,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第五批次:县内其他职业学校及县外职业学校。
        7、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优惠政策
    (1)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优惠项目是:烈士子弟、二等以上(军)功臣子女、少数民族考生、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归侨子女、港澳台籍考生等。各项优惠分值均为5分,优惠项目不累计。优惠对象的各种证件(原件)必须在5月31日前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方可生效。
    (2)凡持有残疾证的学生,可以不参加体育考试,成绩按80%计算;因其它原因申请体育考试免试者,经审批同意后,可以不参加考试,成绩按60%计。
    (3)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听障学生在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时免试英语听力的通知》(湘教通〔2013〕501号)文件要求,听力残疾鉴定为四级及以上的听障学生(以听力残疾证为准或县级以上医院鉴定并出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按规定程序申请认定后,可在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中免试英语听力。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英语听力部分总分×(非听力部分得分÷非听力部分总分)。
    (4)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调整高考加分政策的有关精神,我市中考体育特长生加分政策调整为:自2016年1月1日起逐步取消体育等中考加分项目,2016年1月1日以后参加体育竞赛获奖不再具有中考加分资格,可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供招生录取时参考。对此前在初中阶段参加市级以上体育竞赛中获得的相关奖项设置过渡期。过渡方式为:对初中阶段参加省运会获单项或团体前1-3名者,可作为体育特长生推荐录取省示范性高中;参加省级体育竞赛团体获前六名、单项获前八名的主力运动员,经专项测试,按体育特长生的要求择优录取;参加市级体育竞赛团体获前三名、单项获前六名的主力运动员保留其加分资格,分值不超过5分。
    四、招生纪律 
    招生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复杂工作。为了做好这项工作,必须做到如下几点:
    1、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不得举办“重点班”、“实验班”,全面实行均衡教育,公平教育,促进学校全面、健康发展。小学招生不得与“入园”、“入班(学前班)”等其他因素挂钩。
    2、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校均不得组织升学考试,不能以文化考试的方式选择新生,也不得派招生人员到别的乡镇开展招生工作。
    3、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做到三公开:公开招生计划,公开招生办法,公开录取分数线。
    4、高中阶段各招生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超计划招生,不得擅自降低录取标准,不跨区域招生。禁止办重点班、实验班。同时,各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招收县工业职业学校、湖达学校提前分流录取的学生。凡违反规定者,所招收的新生教育局一律不予注册。
    5、在招生工作中要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执行政策,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各级学校或教师私自为招生学校提供生源或组织学生赴外地参考输送生源、收取生源费的,招生学校采取给劳务费等不正当手段乱拉生源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有上述违纪行为的公办学校,领导一律就地免职,教师一律待岗。待岗期间不晋级、不评优;有上述违纪行为的民办学校,坚决取消办学资格。
    6、各中心学校和初中学校必须坚决抵制一切非法招生行为,发现违规招生行为,应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制止,并将具体情况逐级向上汇报。各高中招生学校务必遵守招生纪律,自觉维护招生工作的正常秩序。
     
    附件:
        邵阳县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区域划分方案
     
    邵阳县教育局
                               二〇一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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